金太阳双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
第一章 宗旨
为了优化办学环境,完善幼儿园与家庭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,增进与家长之间的沟通,更好的发挥家长的监督职能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由班级推荐,个人自愿,幼儿园确定的方式产生8名家长成员和1名幼儿园行政领导共同组成,家长委员会设会长和副会长各一名(在家长委员中推举产生)、秘书长一名(幼儿园行政领导兼任,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)。家长委员任期至班级幼儿毕业为止,
委员条件如下:
1、 具有阶层的代表性;
2、 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;
3、 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育儿经验;
4、 具备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;
5、 具有一定的出谋划策、参政议政的能力;
第三章 权利
家长委员享有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。
1、 定期到幼儿园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,及时向幼儿园有关领导反映问题;
2、 随时查看幼儿园教学设施、到教室听课和检查老师备课情况;
3、 收集汇总广大家长意见,向幼儿园提出建议。
第四章 义务
家长委员应关心幼儿园发展,站在全局高度,做幼儿园主人。
1、 关心幼儿园教育、教学工作,根据所长承担业余教育活动。
2、 承担幼儿园与家长的部分沟通工作。
3、 宣传幼儿园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理念以及办学成果。
4、 关注幼儿校外活动情况,协助幼儿园做好校外安全等其他工作。
5、 帮助解决幼儿园在办学过程中的其他困难。
第五章 工作制度
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全会,会上向幼儿家长介绍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监督的结果,并如实反映情况。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,及时反馈给幼儿园的相关领导!会议旨在沟通信息,增进感情,推动幼儿园发展。
第六章 经费
家长委员会会议经费由幼儿园承担,其他活动经费由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。
金太阳双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
2008年1月20日